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👓)简称《若(🆕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🌞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🔉)的创(👄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🔦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📨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🥀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🕚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🎚)用药需(🍎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⏸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🤷)研发(🤲)方向、(🔄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🈯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🕔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❓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🤵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(💍),企业可同步申(😴)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😜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(🗒)涉(🚲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⏩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🕯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🔷)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🛹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🕔)副主任王国(🏂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🎋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(🥩)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📖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📲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🍡)患者合理(🥖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✴)药目录数量、(🤰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🚱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💋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🈚)件(👩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🕛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(📪)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🎐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🎭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💻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🏒)步表(🦈)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🙈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🐈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🎚)基本一致(🐔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🤘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(😴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😅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🤧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🍚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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