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🍌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👯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💈)到,对于业界关(🚪)心的创新药企(🎺)发展(🥪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(👝)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⛱)等合理确定(🏘)研发方向、(🐅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🎣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(🐃)康保(🖥)险扩大创(🍖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🕢)等多种方(🐯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🚚)定的长(👾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🧟)药的耐心资(🗨)本(🌲)。 (💅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🍟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(🐷)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(🛃)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(🍙)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💣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😉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🏋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📭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🍏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(⛏)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🙇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(⚫)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🏴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🤫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🍉)保目(⭐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🙋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⏯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🛡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🥃)现(📕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🍾)障(🏻)体(🤴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🚩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🏰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☕)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🛤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🚓)关负(💓)责人表示,“因为(🔩)不(🐱)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🦗)界在(🐬)这里,所以用(📟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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