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🍳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(🛁)简(🔋)称《若(😁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〽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💵)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🏊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📷)适配创(📭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👷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🈶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📄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🔟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😿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(🖤)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💪)另(📧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📱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🌾)与企业可围(🔸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🌅)专门提到组织实(➰)施创新药物研发(👽)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🤩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🙎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😮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🍷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(⛲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🦒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(🏑)道,保(🍹)障临床(🆔)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👦)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🐃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🏑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🏹)的创新药纳入医(💣)保(🎎)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🔧)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🥍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🛤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🛸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😌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🍾)划实现商保(🧔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🛂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📵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🐦)者还在(🌜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(🌲)药目录中的药(🏋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🚳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🍫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📨)是市场(🥃)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🚹)在这里,所以用(😋)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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