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🌜)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🎛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🏇)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🐭)病谱、(💊)临床用(📨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🥥)构等合(🏘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(🐄)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🌕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🌯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👕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🐭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🖌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⌚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👩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(🔆)准(🈹)入涉及的主规(💐)格、参照药、支(🙁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(🈵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🦐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🍍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(📡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🎚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(🔄)国栋1日在政策(🖇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(😫)要任务是推动创(🚛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(⏳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🛳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📢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🗽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⏫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🍃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👡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🌌)础上,按程(🔒)序将符(🐚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💄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🔛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🥚)点纳入创新程度(🎢)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🥙)保障范围(🏿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🌒)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🔣)将明确基(⛱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🤪)医保承(🐦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🗜)心(🈴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💙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💟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(🐦)录或同(💎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📂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🛅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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