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👷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(🍵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🆔)”“支付难”,文(🛋)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🚸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🍢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(🧔)来看,文件提(📷)到要依托(🐇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🍎)、(👳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(😵)集(🧠)和分析,开发适(🚂)配创新(🙄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🥕)疗机构等合(🍔)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🌾)金(😈)方(🕺)面,文件提出,鼓(🌒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💸)药品监管(🍽)部门(💞)受理的创新药(🎪)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😆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⛪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(🐬)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(🐪)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🍓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🐁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🐳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🥚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👇)任王国栋(🐷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⛺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😩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🥉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👱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(😱)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🙄)用(🚂)名药品(🐪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🍄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(🚁)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(🔙)纳入(🚧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🧘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💽)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📗)录将(🐺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(♍)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💋)申(🎍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(🛹)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❄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🔮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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