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🔦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🔄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🈸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🍎)”。具体来(🏊)看,文件(🔇)提到要依(🈯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📼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😨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🍬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👶)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🦏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💐)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🗻)健康保险公(🙇)司通(🧥)过创新药投资(📦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(🈺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🆗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📌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🔗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🙉)创(🥈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💐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🥟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💿)药积极(💲)进入医(🦌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🤬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🧛)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(🆚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🥐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🚞)录。在(🍽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🚁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📴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😄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👚)文(💯)件中的一大亮点(🌠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🏮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🤥)基本医保保障(📆)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🐗) 在发(🗂)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🍒)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⌚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(🌴)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(🚥)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🏰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(😐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🏈)能(🍒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💄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🏅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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