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💢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🙉)高质(💢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🦓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🦒)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💍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🤣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🚵)率。 (🗒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💚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🛍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🏰)提供稳定(⭐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🤸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(😨)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🤗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🤼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🕎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🖤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(🎊)点医(🚘)疗(📮)机构于药品目录(🗑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👡)立临时采(🐚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(🕓)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💆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(❗)药目录数量、药(🎾)占比等为由影(💓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🏰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💷)个规格的限制(🏪))。 《若干措(🥡)施》提(🎺)出,定期调整(🎼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😺)。在坚持“保基(🤮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🥤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♐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🕡)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⏯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🏯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💘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🤕)道。” 黄心(🍽)宇(🍇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🌾)商保(🏈)创新药(🔗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⛏)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🤛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(💑)药目录或同时(🦀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(🔹)制”。国家(🍴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🎮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🖌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🔬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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