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🍞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💣)的若干措(🎵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👬)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🌈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🌯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🐛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📴)分析,开发适(💽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🌫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👆)资(🛣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🐰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🔍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🐶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(🖋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🕺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📲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🐵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🧤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🐊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💌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🐨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🏗)中心副(🔡)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🏛)是(🍔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🀄)开(👔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🖱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🏤)医疗机构用药目(📡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😚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🚘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💤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⛹)创新药(🐮),可商(🛤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➗)保支付范围的可(😼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(🍒)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✍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🤮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😐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🐡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💑)录与医保目录同(💸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🐬)品目录、商保创(🕵)新药目录或(🔏)同时申报两(🚜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📖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🎫)录中的药品是推(➖)荐进入商(⛽)保,并不是“强(📯)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(♿)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💛)场行为,市场的边(🎒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🏒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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