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🆗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👏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🐻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(🌽)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👰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(✖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🚹)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🏛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🚺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🤲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🥦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(🍶)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💰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💚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🆕)项,聚焦重(🍏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♉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👰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⛱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🚌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(🕰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🔫)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🐲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🍁)或(🐌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🔃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(🌇)商(🍗)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👱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👕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(🔀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(🕦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(📄)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🏷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(🗑)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🕯)著且(🖤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(✍)现场(🍀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🎃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🐄)创新药目录(😷)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📑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(🦗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(👒)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💰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➰)商保(🎤)创新药目录与医(🌛)保目录同时申报(👕)、同步(🌏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😱)新(🏰)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🍷)位可能不(🗂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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