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(🔱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(❓)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👐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🎙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🥢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🥎)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🚬)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🥊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👛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🙇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🕢)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(🌯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🐓)资规模。鼓(🎂)励(🤨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(🍣)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👌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🏉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🈚)另外,文件提(🧝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😥)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📿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🏤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(🛴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💬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🥢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🥓)卡(✈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👆)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⛱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🦒)目录数量、药占(🍼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🚪)品和商保(🌉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🌊)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🍍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⚪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🌵)保支付范围的可(🍒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🌭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(🥛)显著且超出基本(🥀)医保保障范(👘)围的(⏮)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(🏰)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🚽)障边界,为(🖌)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🦉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😿)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(♌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🛺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(🚆)两者。” (🍆)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🛌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♋)推荐进入商(💫)保(💱),并不是(🥊)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💪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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