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🚙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(🌍)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(🥍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⛸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♍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🍲)方面(🌅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🐼)扩大(🥄)创新药(🛋)投资规(🌤)模。鼓励商业健(🥄)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🚚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🛀)部门给予点(⏩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📕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🙄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(🍾)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👡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🏙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📅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🔻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👛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(♈)采(🔕)购绿色(👳)通道,保(🍣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🎹)得以医疗(😣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🌨)有两个规(🛁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🆔)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🕢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🖱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🏈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🐦)一大亮点是提(🔐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🥒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(😅)保障范围的创新(🥂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💠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🔭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🧤)药提供新支(🐘)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🔨)示(🦐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(📰)致,企业(😗)可以自主申报(🦅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😊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(⛑)同的(🐛)产品设计的时候(🖇)定位可能不(😅)一样,这是市(🍾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🍃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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