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📭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🈳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🧚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👽)发需求的数据产(🧙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🚡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🏺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🔞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🈷)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🏏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(📅)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(📘)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🦕)的主(🏏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😕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🍴)多部(🥒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🕦)此前,即使进了(♏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🔝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🖼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🎶)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🍱)时调整(🆕)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🍄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🏞)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🎧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🏐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🛄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😻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(💡)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🤤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🐃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🚛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(😙)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⛏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⛱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❣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(🧜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📘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🕐)宇(🖇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🚠)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🧙)现商保(🌟)创新(🎞)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🔅)业可以自主申(🌖)报纳入医保(🛃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🧣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📫)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🌯),市场的(🏞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🚴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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