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🌴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💗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📔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(🛶)体来(💊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(👯)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(🚖)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🍱)发(🍹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💁)方面(🖨),文件提(⬆)出(📘)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🎥)资规模。鼓励商(🛫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🕤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(📈)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👦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(🅰)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(🏴)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🌪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🚪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📢)施》提出,鼓(🐭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🎸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(📈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🗯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🐜)和(☝)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📝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🚑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🚌)制)。 《若干措(🛋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🤜)“保基本(🐙)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❤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(🗾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(🛸)高、临床价值(🔸)大、患者(🏏)获益显著(🏚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👓)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⬜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(🚁)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🙈)医(⛲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🥐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👔)保创(🔯)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⬛)申报、(🤜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💼)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👄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🌏)或同(⛹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(♈)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(⏭)进入商(🐤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🤬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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