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(🧞)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👯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🌌)若干措施(🚇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💼)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🧝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(🐥)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🍟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🏢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🛡)期投资,培育(👒)支(🔴)持(🈹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🧠)药品监管部门受(⚽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🍰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🔣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(🍃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🌑)门提(🌜)到组织实施创(🖋)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(😝)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🤔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(📖)动(🏦)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(🏓)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(😜)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🌐)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(🤹)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(🤜)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🏏)定点医疗机(⚾)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🙀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(➰)通道,保(🏖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(🐄)目录数(🎶)量(🤝)、药占比(💥)等为由影响创新(🤨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🌩)“保基本”的(❣)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☕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👧)点纳入创(📹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🏼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(🐬)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(👲)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⛰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❌)心宇(🌈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🚻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➕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(🚗)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🎚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👻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🔃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⌛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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