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📉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(😱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(🕌)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🕠)于业(😺)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(👬)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🔼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(🐊)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💘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📈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👣)发需求的(🥃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🌊)研发(🤾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😀)资(🦔)金方面,文件(🐆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(⬛)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🤸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🎠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🍤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🎢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(💭)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🚻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(🈯)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(🍨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➖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🌍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🦐)出(😒),鼓励医保定点医(🔦)疗机构于药品目(🤼)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👈)构(😡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🙍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(🌈)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🎹)入医(🔼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(🎏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⬇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(🚕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🐇)录将(🎧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(🌞)创新(😾)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🦈)一(😑)步(🤥)表(🏔)示,“国家医(🌦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🈺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🥜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🤫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(🖍)现场获悉,商保(🌬)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(🏦)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🥤)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(🤩)位可能不一(🤞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🧝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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