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🕢)家医保局(🚏)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🌕)干措施》)对(🔳)外发布(🦑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(🔡)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🔊)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📒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🍵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(🎁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📼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(🏜)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😙)率。 在(⏲)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🗼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(🍣)金等多种方式(🍘),为创新药研发(🐋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🌷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📕)药品监管(🧒)部门(🌐)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🕯)政策指导(🏩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🖕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🎨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🚺)门提(💣)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(🙄)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(🔒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(🚖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🐭)任务是推(🗨)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🎂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🆚)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(🏗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🖕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(🌩)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🕛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🏀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(🚅)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(🔯)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📗)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😐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♌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🙇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(👊)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🌟)表示,“国家医(💼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🛡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☔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🕵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🥙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🥪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🏍)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🏄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🎽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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