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⬆)。中新健康注(✴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👦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⛴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🎉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(🐌)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🐟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(👈)研院(🛰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🍶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🚺)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⚾)模(🃏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(🕌)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👎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🕤)支(💚)持创新药(🔥)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🐵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🤣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(➗)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(🆘)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🈴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🎴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(🕹)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(🍼)。 此前(🤴),即使进了医保(📫)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📶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🍔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🥈)栋(🈚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(🏭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🌨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🐈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🕥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💻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(🌸)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🔙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㊙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🎁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(🐯)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🛣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(🌪)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(♏)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🏵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(🏂)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🌵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(🌇)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(🍊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💀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(⏱)”。国家医保局(🏞)相关负责(🌝)人表(👦)示,“因为(🖨)不同(🎖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🚀)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(💖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💨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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