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〽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🚍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(🕟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🗂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💏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💖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🍾),为创新药研(🛎)发提供稳定(💘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(🔓)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🍥)的创新药,企业可(🌇)同(🍁)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🥃)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💒)围(🐃)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⬛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🐈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🎗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📉)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✨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🥃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⛷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🐘) 此外,不得以医(🐃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📖)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(😅)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🌭)个(🔢)规格的(🦍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🚌)目录。在(💳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(🍴)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(🌂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🏝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🍎)行路径。 (🍸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🎿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📓)称商保(📿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♉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🍊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🏋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💖)力的高价值(🐵)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👝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🕊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🤝)序(🌯)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🏎)医保药品目(🐷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👍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🍰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🏺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🥠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🐠)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🐏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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