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🦋)卫生健康委印(🖱)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🎙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📙)心的(🛥)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📦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(📓)条便提出“支持(🤭)医保数据用于(🥒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(🏛)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(🎲)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🏫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🦒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(🐗)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👱)新药投资(📪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📚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🛋)期投资,培育支持(🕜)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🧒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(🌡)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⛩)点对点政策指导(🏦)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🚻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🥅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🚣)技重大专项,聚(🏑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🏅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🌼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👻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(😹)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🌩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👲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(🙁)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🕎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🍬)健(🌯)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🔑)称商保(🚪)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🚯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🤙)医保保障范(😩)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📮)保保障(❎)边界,为超出(🚊)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(🏊)付渠道。” (🏋)黄心宇进(🚓)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🚁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🏿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⛽)悉,商保创新(🎨)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📭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🌧)的(😓)时(🙏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(🎎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🍿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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