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(👁)发的《支持(🎆)创(🧀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🙃)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🏚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(📽)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⬛)求等数据(😰)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🃏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🏢)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🎥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(👯)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📆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㊗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💜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(🏛)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(🎿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🐤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👒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(🏞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(🕤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🚋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🚡)保目录,创(🎰)新药(🥅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🧟)保局医(⬆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(😫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👟)定(🦐)点医(👉)疗机构(💶)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📠)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🏗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(🍗)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🏡)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💖)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🏬)优化(🎆)基(🦅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🥘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(🦕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🚰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⛵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🥃)支付渠(🔒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🌦)申(🙋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🍡)入医(🍓)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(🧙)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(🛄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🕞)保(😄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(🥑)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🏃)可能不(✌)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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