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🎩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(🕯)施》首条便(🥁)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🤷)创新(🏏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(🈲)疾病谱、(🏫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(🛏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⤵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(😔)、布(🏛)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🚎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🗃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📈)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⛱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😂)申(🦕)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🌦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📶)、(🧕)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(🎃)发(💜)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🚘)门联动的支持(🕕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🗝)医院(😻)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🎟)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🚭)会上强调,首要任(🥑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🐸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🥘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👐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🎓)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🎲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🏬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🥒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😙)基(🐛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(🐃),可商(🐺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🛎)纳入(🆙)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(♐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🚋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(🐤)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(💛)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👜)或同时申报两者(⛱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🍓)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(🎂)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🕤)保,并(➗)不是“强制(🚈)”。国家医保局(🍕)相关负责人表示(🦋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(🌄)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👔)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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