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🎠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📦)。中新健康注意(🔳)到,对(🦗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🚉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📙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(🔄)药(💱)需(🏷)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🏆)、科研院所、(💜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🐡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🔧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🎊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(🚞)监管部(🌄)门受(🐍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(✴)请医保部门给(🧟)予点(🛷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👰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(📊)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📡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🍼)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(🌡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👻)进了医保目(💣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😆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🎍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(🍧)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(🏄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🖲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🥀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〰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(🐎)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🏷)医保目录。应(👟)对(😳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💅)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🍢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(👀)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💦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✋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(🙇)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🚡)明确基本医保(🔞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🎐)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🛹)现(😮)商保创新药目录(📮)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(⛵)商保创(🛶)新(🚰)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(🕕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🍗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🏼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🏑)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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