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🐘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🥏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🥚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💎)用药需求等数(👉)据归集和分(🔁)析,开发适(🦒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🥂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🏿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😓)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(🐏)励商业健康(🏜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👌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😠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🌜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🔻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📠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(🔘)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🚊)主规格(😪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(👅)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📮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(🗼)国(🕎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(🚔)、儿童用药、(🏥)罕见病等重点领(💡)域,推动药物(🥢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💔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⛸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😈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👓)内召开药(🙋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🤨)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(😻)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(⛔)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🍽)药纳入医保目录(👵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🗓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(🥁)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(👥)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(🐜)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💇)新程(Ⓜ)度高、(🍃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🍭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(🧤)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💜)本医(🌳)保保(🈺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💼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🍻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💉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🐌)医保(🚂)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(❇)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🎆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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