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(🔍)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(🧀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(🚇)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👣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(🐈)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✏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👫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(🎻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(😞)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(💳)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🎮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(💋)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⛑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🚓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🆎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(🚅)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(♑)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🐧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(🏞)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🔞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🐌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🏠)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🎭)上强调,首要(🔼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🖋)机(👚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(🍰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💤)外,不(👲)得以(😵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😁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🦊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(➿)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(🏩)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🙆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👞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🍬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🐌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💹)管理司司长(🕉)黄(📇)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(📝)基(♊)本医保承受(💯)力的(🍌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🤕)道(📍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🏚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🖲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🏐)步(📺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(🧛)申报纳入医保药(🗿)品目录、商(🎶)保创新(💳)药目录或同(⛔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(🛌)家医保局相关负(🏪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🏄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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