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🧕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(💉)界关心的(🍡)创新药企发展(🏀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🏉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🍊)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🧢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(📖)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🚸)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🎙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🧓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(👯)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(🎣)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💇)司通过创(✴)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🦔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(🥊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👝)在(🐉)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(😚),文件(🍾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(🤺)研发国家科技重(📚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🚽)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🚞)目(🍤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🏠)副主任王国(🎀)栋1日在政(🧙)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(💾)干措(🔈)施(🖥)》提出,鼓励医(😳)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🍁)时采购绿色通道(🤑)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🎛)此(😔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🤯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(🧖)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✡)药纳入医(🌀)保目录。应对(🌟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(❄)会现场,国(📺)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🔄)管理(💈)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(💷)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(🏅)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(🙎)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(🚯)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🥕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⛲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