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👝)的《支持创新(💩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🍘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🛥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⛲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(😘)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(🍊)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(👂)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(👤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(🐼)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(🤺)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📴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🕸)等(😕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🎟)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(📴)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🔅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(🥀)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(🎮)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🤩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(👏)中心副主任(📙)王(🏫)国栋1日在政(🚻)策解读(🕠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🤼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🤥)》提(🤒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(🐙)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👉)创新药配备使用(👮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🥥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😔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🔍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🍖)路径。 另(🤓)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(👵)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✏)受力的(🤝)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😦)渠道。” 黄(💀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🛳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(😲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(❗)、同步(🎤)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🍐)自主申报纳入医(🌭)保药品(♏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(🏤)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(🍏)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🤥)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🎡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💃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(⏩)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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