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🔹)7月1日,国家(🍧)医保局、国家卫(🎿)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(💻)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(✌)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(🏕)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🕡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💧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🔨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(🤘)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(✅)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🏄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(🖼)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👇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(📳)域,推(🐈)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🎪)动的支持机(🍧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🎏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(🌀)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📺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🌊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(🔅)用。医(🔗)保目(🌨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(🔚)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👛)规格的限制)。 (🕦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🛎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🥞)事件等特(🏚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🚚)可行(🥩)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(🐆)“商(🖊)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(⤵)程度高、临床价(👦)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📰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🍿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🐂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🕐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📶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😱)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✡)道(🕝)。” 黄心(💄)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(😆)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(🥟)新药(🆒)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🅾)申报、(🐉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(😀)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🍂)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(🖖)在发布会(📛)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🎖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(🎍)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😠)候定(♊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🧀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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