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(🗜)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(🤟)干措施(🍒)》(以(🤶)下简(🛠)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(❕)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♊)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(🍤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🚃)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(🙄)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❔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💗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(📦)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(🏩)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🎽)效率(😶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(💋)健康保(😾)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(🙃)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🚫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📮)得国家药品监(📳)管部门受理(📘)的创新药,企(🕌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(🍻)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(🗽)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(🌚)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(😔)高(🧐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(🈯)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(🥤)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🅱)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(🥝)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🚶)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(🚇)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(🐲)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(📟)量、药占比等为由(🐢)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😩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(😢)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🕢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🅱)符合条件的创(💲)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(⬇)情况必需(⚫)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🔪)的可行路径(🧛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(🐔)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(👨)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❕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🤶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(🤸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🚤)录(🐑)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🤞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(🀄)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(♟)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(✌)不一样,这(🛹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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