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💗)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(🍸)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🤡)新药高质(📗)量发展的(🎣)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(⏫)称《若干措施(💤)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(☔)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(⭕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🚾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🎯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🐠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📏)资金方面(🚘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🔟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(🥙)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🏔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🤩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🐺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🏑)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🏀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🏷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🗿)开展交流。 (🦓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🌌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(👗)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(🌍)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(📟)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(🏙)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🥖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🛁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📳)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(💣)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(🎟)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🐡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🌷)品只能有两(🔤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🥇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(🌗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(🙋)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(🖕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(🚃)保支付(🐡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🎬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😺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(🐟)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⛩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❕)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🌙) 黄心宇进一步(💾)表示,“国家医保(🌧)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🌭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🔺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🤼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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