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⏰)院(💮)难(🔙)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(🛀)解决措(🦊)施。 《若干措(🥉)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📰)持医(😉)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(🥈)保信息平(🌇)台,做好疾病(👂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(🏕)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(🖇)方向(🚗)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(🐨)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🕺)新药(🐳)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🛃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(🅿)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(🔫)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(🕎)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❄)组织实施(📕)创新(💕)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😯)病、儿童用(👃)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(🏯)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👚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🚦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(⛔)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(🏀)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🤧)绿色通道,保障(🎚)临床诊疗需(🐁)求和患者合理(🦇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(🐝)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🐼)保(🎢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🗺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(🍣)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🚋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✌)创新药纳入医(🏖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🎆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🏟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(🍣)业健康保险(💌)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🕎)入创新程(🔢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(🚽)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🚮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🍣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(🏙)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(💉)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(💮)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(😙)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😩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(📻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⭐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🔵)格应该也是(🍂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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