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🐶)新药(👟)高质(🙊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🕺)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🕞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(㊗)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(🛑)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(👨)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🆔)效率(👕)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(🛐)商业(🎂)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(🔰)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🆘) (⛹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(🐂)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(👐)药品目录准入涉(🖼)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👰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(🎋)病、儿童用药(🖤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(🌊)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(😥)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(💚)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🛵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(😵)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🐺)临时采(⏲)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🚒),不得以医疗(🔞)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(🦋)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(🎑)一(🍍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📆)共卫生事(🔟)件等特殊(🥪)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🚔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(⛏)路径(🅱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🥡))。重点纳入创(🏃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👘)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(💇)发布会现场(🚏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(📝)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🍶)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(🤟)基本一(🕒)致,企(💁)业可以自主申(🙀)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😹)、商保创新药目(♈)录或同(🕛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(🕺)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🍍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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