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(✡)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🥑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🎌)于创新(🏖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🙁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🕟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(👄)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🐛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🖖)资金方面,文件提(🐄)出,鼓励商业健(👒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(🥑)资规模(😊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🕤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🔃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🦆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(🕥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🎓) 在统筹推动(🐛)创新药研发方(🥓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❄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🅱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🏛)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(🏢)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📌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🚴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(🐤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(🔟)临时采购绿色(🕒)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(🙍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(🚗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📇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👊)制)。 《若干措(🐂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👗)药纳入(🍜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(🐄)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(🍹)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💆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😝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(🎂),国家医(♒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(⚽)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(🍡)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(🛩)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(💻)示(😅)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🗜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❇)申报、(💖)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🚎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(🔑)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(✅)录中的药品是(👐)推荐进(🈯)入商保(⏪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⏱)为,市场的(🎒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😃),而且价格(😂)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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