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(📎)医保局、国家卫生(🖥)健康委(🛠)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😰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👇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💈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🤠)求等数据归集(🥟)和分(🐱)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🏬)构(🦓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(🐩)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(🏁),鼓(🐎)励商业健(👝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🍬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🐇)基金等多种方式(🏎)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(🈷)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🎋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(👶)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(🏄)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(🎧)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(😜)动的支持机(🐹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🤣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🔄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(🥗)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🛤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📁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🦏)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👦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(🚔)判药品和商(🚑)保(🐃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🐫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(🏍)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(🖨)可行路径。 (👑)另外,此(🤩)次文件中的一(🧔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(🚇)益显著(😯)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🗡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(📯)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(♑)新健康记(🆓)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⚫)悉,商保创新药目(🧕)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(🎬)保局相关(👌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🐦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👇)可(🚪)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(🈶)以用(🐀)的是推(📲)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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