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(🔻)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🚤)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(🎏)境——(🤪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(👱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📵)用药需求等(🥑)数据归集和(☔)分析,开发适(😚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🏳)发方向、(⛸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🤘)效率。 (❔)在资金方面,文(👻)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(🕎)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🎓)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(🏐)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(👬)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🎏)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🕶)重大传(🎌)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📄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(🌜)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(😳)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(🤟)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🍗)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(🎖)构于药品(🕔)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🧥)药(👐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(🥌)诊疗需求和患(💔)者合理用(🌪)药权益。 (⛏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(🕙)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(🌒)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🥏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(🍅),按(📃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(📌)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🏛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🎽)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🉐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(🏔)医(🌡)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🕹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(🌠)家医保局(🌪)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🎃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(⌚)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😛)荐进入商保(🎐)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(🍂)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(🐣)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(💽),这是(😜)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💪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(😱)应该也是协(🔭)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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