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🏼)展的若干措(🐲)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(🛐)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😳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(😞)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(👌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(😐)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(⏯)等合理(🍣)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(💿)方面(🐛)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🎈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👿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(🔘)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(🦁)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🚇)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(🤴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🧓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(😼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🕯)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📃)用药(📔)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(🔐)相关任务落地实(⤵)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⛺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(🧦)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(🍄)会上强(🍍)调,首要任(🚃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🦐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💮)更新公布后3个月(🚉)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📰)据需要及(🆒)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🎦)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🔋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🛤)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💞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🛤)本医(🎪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(🔼)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🚦)重大公(🗼)共卫生事(🐹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(👖)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(🗡)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🆗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(🏤)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💌)全多层次用(🧣)药保障体系的第(😳)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🛅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🕣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🏦)能(🐣)不一样(🍮)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🚇)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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