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🕑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(🎟)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(🐽)一一给出解决(➖)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📧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(🛸)依托全国统一(🛏)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👏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💍)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(🈷)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(🥉)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🚹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(💺)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(⛄)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🍓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(🎍)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(🎷)得国家药品(🍥)监(😍)管(🏆)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(🚓)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👏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🏼)件专门提到组(🔯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📿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🌟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(🆖)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(🏹)极进(🏳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🎾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🌒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(🌍)患者合理(🐁)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🥨)创新(💪)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🛅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(🌀)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🐌),定期调整优化(🎋)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(🏊)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🎼)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🏚)立(🐛)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(👢)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⌚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(🐞)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🈸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(🕎)步表示,“国(🏧)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🤒)时申(🥪)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💔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(🌗)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🏷)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🤡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(💆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🎟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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