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🖊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(㊗)施》)对(🐽)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(🚭)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(🛃)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(🌖)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(🏈)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🥂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(🆙)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(🔻)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(📥)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(🛸),为创(🎄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(🐕)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🔲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🏠)照药、(📖)支(🈸)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(🔀)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(👙)传染病、高发重大(🥀)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💬)实施并完善(🈴)多部门联动(⏭)的(🕊)支持机制。 (💁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(🆒)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(🕍)更新公(🦍)布后3个月内召开(🍡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(🥣)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👀)由影响创新(🕐)药配备使(🙎)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(🐕)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(🎉)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(🚖)制)。 《若干措施(👛)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(🧓)基本医(💴)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(🔭)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(🥀)药,可商有(🔙)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(🐕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🗳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(😮)全多层次用药保(🛂)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(👍)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(🥦)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(🧞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🛌)入商保,并不(🗼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(💭)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(♊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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