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(🌯)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🙃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🌫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🍘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🤶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(🏝)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(🥛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(🛣)率。 在资金方(🥣)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(❤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(🤨)资基金等多(🥗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(🏳)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(👅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(🥀)申请医保部门(🍼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(🎁)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(😴)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(⛩)面,文件(😐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(🐩)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🏆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(🚌)、罕见病等重(🧤)点领域,推动药(📝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🍿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(😭)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(🐟)布会上强(👡)调,首要任务(🥠)是推动创新药(🔓)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(🎒)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(🍷)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(😋)占比等为由影(🍽)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🐭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🚺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♒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(🈴)上,按程(🐨)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(♌)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🗒)临时纳入医(➗)保支(🆖)付范围的可行路(🛂)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(🍿)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(😁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(🏵)布会现场(💏)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(🍮)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(😅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😯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👃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👦)时申(🙋)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(🏭)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(⛽)场的(🏸)边界在这(🏯)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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