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(🥇)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(🔈)施(👝)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(⚡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(🎙)都一一(🌕)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(🥕)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(🏴)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(🔕)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(🈶)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🙌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(📷)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(⏲)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(💃)请获得(🌂)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(👐)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🥑)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(🅾)专项(🎡)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(❄)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(⛱)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🚭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(🥖)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(🚹)1日(🔒)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(⬆)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(🚔)药品配备或设立(💮)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🦈)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🚤)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(😳)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(🤫)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✏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(❓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💙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🐛)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(🎧)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🚞)药服务(🈹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♈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(💄)层次(🆔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(🔻)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➰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(🥌)一步表示(🏧)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😯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(🎿)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(🌪)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🦅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(💠)市(👣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(📝)这里,所(🤷)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🛬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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