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(🧐)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(🐲)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(🌡)企发展困境——(🐩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(👛)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(📲)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(🐔)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(⏹)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🤸)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🥎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🚃)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🚄)对点政策指导。医(🎽)保部(🦍)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🤵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🈷)开(🦏)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(📔)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🧞)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📤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(🦉)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(🚚)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(📌)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(💘)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(🌼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(🚶)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(💧)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🏁)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(🗓)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🔐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🔵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(🐃)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(🚗)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(🚽)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📳)入创新程(🕞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💴)保保(🤫)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🤯)场,国家医保局医(🏆)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(🚣)保(😮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(🙎)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🐽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(👑)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(💡)保药品目录(🏒)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🚧)悉,商保创(🤤)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(🔪)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🖕),而(🚓)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Copyright © 2008-2018