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(🐅)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(🐝)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(🕰)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(🎍)《若干措施》首条(🌭)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💠)用(😯)于(🎄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(🆑)数据归集和(🖖)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(🎬)发需求的数(❗)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🐢)构等合理确定研(👢)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😱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(✈)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(🏛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🖋)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(📔)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(⛰)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(🚕)等开展交流(🔚)。 (🌧)在统筹(🧖)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(🔵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(🤯)技重大专项(🐝),聚焦重大传染(⬅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(🚀)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🖨)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(📖)医保局医(👉)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(🛠)入医疗机构(📝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(📎)会,根(🔳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(🕰)用药目录数(🤧)量、药占比等(✏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(🐶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📛)(即同一(👢)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(🍌)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🤱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(🥃)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🍥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(🏒)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(🌀)品目录(🐱)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(⛏)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(🦉)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(😣)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(😭)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(🖲)药提供新支付(🏈)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👭)时申报(🤪)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(😻)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♌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😍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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