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🍐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(😽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(⤴)求等(📽)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😩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⏮)扩大(🦂)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(🤡)新药投资基金等(👡)多种(🐿)方式,为(👛)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📛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(🥠)市申(🦊)请获得国家(👁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📯)对点(👌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(🏞)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(🏷)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(🕹)在统筹推动创(🧓)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✅)家科技重(🐹)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(🎦)染病、高(🛁)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(🎳)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🥞)此前(🈷),即使进(🏥)了医保目(🗡)录,创新药也常卡(🚇)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(🍿)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(🐍)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(😪)使用(👅)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(💗)个规格的限制(🔨)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🔗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(😱)目录。在坚持(🦋)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(📽)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(💧)共卫生事件等特(🎃)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(👠)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(😐)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🥪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(🈴)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(🔱)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🌼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🎂)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(🐇)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🍻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🎡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(⛹)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(📪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(♊)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📕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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