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👑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(👡)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(🐺)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(⏮)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(🏋)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(🌮)床用(㊙)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(🔨)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(🕓)构(🖖)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🎰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🚤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🍙)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(📒)创新药(🤤)研发(🚳)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🕣)部门给予点对点政(🚽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(🔩)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(🏝)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(🍵)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⏯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(🕙)月内召(⛔)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(🎽)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(🦗)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(🐣)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(📭)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🏦)部门研(🚳)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(🗽)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(📭)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🎦)超(♎)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🚆)创新(🧒)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📵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(🧠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(🐍)医(🥢)保承受(👟)力的高价值创(💋)新药提(🔌)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(🌭)本(🛏)一(🍾)致(😩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(🆚)、商保创(👤)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(⬇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(⏸)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🍉)表示,“因为不同(🤧)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(🕝)能不一(🛂)样,这是市场行为(⛲)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(👏)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(🍬)协商价(😬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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