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(🕎)到(🚚)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(📆)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(👬)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(💹)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🐷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(🔷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🚴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(😦)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(❄)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(🖕)研发提供(🚼)稳定(🐢)的长期投资,培育(💕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(🤫)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(🌀)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(💸)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(✏)发(👃)重大慢性(😘)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(🐂)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(🐛)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(⬆)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(🍝)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(⏮)疗需(🦀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(🎟)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(🌚)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(🍢)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(🔄)《若干措施(👡)》提(♟)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(🌇)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(🐫)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😻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🚳)药保障体(🛳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(🖼)高价值创新药(📜)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(🐣)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(🍇)与医(🕦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🎙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(📂)药品目录、商(🙀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💚)者(📫)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(🧙)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🌼)为,市(🚽)场的边(💋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😷)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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