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🤽)布。中新健康注(🦏)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(💃)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📖)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(🕢),开发适配(📓)创新药研发需(🕔)求的数据产品(📡)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(🎦)发(😸)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(🕋)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🎊)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(🎬)件提出,上市申(🏵)请获得国家药(📐)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🚣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(🧣)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(❓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(🤐)童用药、罕见(🏮)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🏛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🚹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(😐)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🕵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(㊙)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(📛)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(💋)。 此外,不(🏙)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(💳)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(🌕)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(🎛)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(🏼)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(🗃)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(😁)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(🔮)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(⏩)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(🏯)录)。重(🍔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(🔋)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💽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(♒)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(〽)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(📲)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(👥)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🌎)者。” (🍵)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(🌬)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(🎗)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(🎅)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(🦈)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,而且价(🗃)格应该也是(🍝)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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