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(🏥)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(🥢)干措施》)对外发(🏇)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(🚧)持医保数据用于(💓)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(🐦)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(🌖)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(🥦)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(🎫)商业健(🥝)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(💌)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(🛷)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(🏎)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🆖)件专门(⏮)提到组(🦗)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(🖇),聚(🐞)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(🤴)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(🤦)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(👲)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(🐹)策解读发布会上(😢)强调(✡),首要任(🎱)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(🔤)进(👀)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(🤔)公布后3个月(🤳)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(❓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(💃)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💡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🌵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🎡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📞)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(🐤)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(👷)部门研究临时纳入(🥓)医保支(📭)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🐋)一大亮点是提(📊)出设立“商业(🔥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(🍲)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(😠)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(🖋)司司长黄(🏟)心宇表示,“商保(🎭)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基本医保(🍱)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(👩)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(👙)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(🦂)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(➕)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(🎣)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(🖥)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😏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(🖋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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