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(🏧)创新药高质量发展(🕷)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(🎧)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(🧓)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(🦄)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(🈷)局研发(🌔)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(🏮)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(😇)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(🌞)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(🏡)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(🐓)主规格、(🗻)参照药、支付(😦)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(🛁)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(💬)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(📬)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(📥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(🈹)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(🐄)购(✈)绿色通道,保(🚧)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(🤦)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(🧥)响创新药配(🤗)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(🅱)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🤫)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🚋)能有两(🌽)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(🥍)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(🐕)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(🐉)。 另(🙆)外,此次文件中的(😎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度高(👸)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(👍)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(🖱)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(🍣)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将明确(🌼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(🤒)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(🌄)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(🗝)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(🔎)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(🖐)还在发布会(☝)现场获悉(📤)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(🔄)品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(🥖)相关负责人表示,“因(😷)为不同的产品(😿)设计的时候(♈)定(🏢)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(💰)行为,市(🐸)场的边(💷)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(👍)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(🎂)是协商价(🔢)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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