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(🌲)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(🛠)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🎿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(👔)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(🤟)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(📭)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谱(🦊)、临床用药(⚾)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(🕷)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(👡)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🌹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(📍)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(🗿)出,上市申请获(🆕)得国家药品监管部(👥)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(🎵)部门(🙋)给予点对点政(📋)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(🍆)件(🏣)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实施并完善(🦈)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(🌱)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王国(😄)栋1日在政策解(🧙)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(🍣)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(🤭)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♏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(🍶)时采购(💾)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(🔠)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(👎)保(🉐)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(➕)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(💪)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(🔛)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(🙆)药纳入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(🤡)文件中的(🗜)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(🦕)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(🥧)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(🏃)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(😎)录将明确基本(🏓)医保保(🤡)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(🤡)价值创(🌻)新药提供新支付渠道(🏿)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(😡)商保(🔧)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✡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(🛰)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(📑)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(🗺)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是推荐进(🏽)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(🛺)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(🚳)品设计的时(🙂)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(🥦)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(🎿)是推荐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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