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(🚂)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(🍬)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健康注意到,对(🆑)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困境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(🧢)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(🏖)国统(👐)一的医保信息平台,做好疾(😥)病谱、临床用药需求(🛋)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(😀)所、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(🈹)面,文件(🌭)提出,鼓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(🚀)等多种方式,为创(🥒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期(🖖)投资,培育(🚢)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对点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(📺)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动创新药研发方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(⏺)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见病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(🗿)务落地实施并(🧣)完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(🛹)进了医保目录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(🥉)副主任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(🔨)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(👀)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3个月内召开药(🛩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(🚻)需(🐉)求和患者合理用药权益。 (🚇)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内药品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(🈵)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定(🔽)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。在坚持“保(🙃)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入(🖋)医保目录。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🎀)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立“商业(🏉)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(🐛)点纳入创新程度高、临床(😼)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(📕)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创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(⛲)管理司司长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(🎄)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😞)将明(🌛)确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(❗)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(🗯)支付渠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步调整,程序基本(🤨)一致(🥋)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🚙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(🏐)局相关(👏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(🐲)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(🍧)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(🙀)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🤰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(🥖)商(🏛)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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