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月1日,国家医保局、国家卫生健康(🏪)委印发的《支持创新药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措施》)对外发布。中新(📆)健康注意到,对于业界关心的创新药企发展(📂)困境(😪)——“研发难”“进院难”“支付难”,文件都一一给出解决措施。 《若干措施》首条便提出“支持医保数据用于创新药研发”。具体来看,文件提到要依托全国统一的医保(🍱)信息平台,做好疾病(🐿)谱、临床用药需求等数据归集和分析,开发适配创新药研发需求的数据产品,支持医药企业、科研院所、(😺)医疗机构等合理确定研发方向、布局研发管线,提升(🤓)创新效率。 在资金方面,文件提出,鼓(🙌)励商业健康保险扩大创新(❔)药投资规模。鼓励商业健康保险公司通过创新药投资基金等多种方式,为创(⏹)新药研发提供稳定的长(🎾)期投资,培育支持创新药的耐心资本。 (🏗)另外,文件提出,上市申请获得国家药品监管部门受理的创新(😕)药,企业可同步申请医保部门给予点(⛎)对点(💟)政策指导。医保部门与企业可围绕药品目录准入涉及的主规格、参照药、支付范围等(♌)开展交流。 在统筹推(🥀)动创新药研发方(🥐)面,文件专门提到组织实施创新药物研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,聚焦重大传染(😽)病、高发重大慢性病、儿童用药、罕(🥑)见病(🐤)等重点领域,推动药物研发相关任务落地(🈹)实施并完(🍗)善多部门联动的支持机制。 此前,即使进了医保目录(💓),创新药也常卡在医院“进门”环(🔒)节。国家医保局医保中心副主任(🕹)王国栋1日在政策解读发布会上强调,首要任务是推动创新药积极进入医疗机构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,鼓励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于药品目录更新公布后(🔛)3个月内召开药(🥏)事会,根据需要及时调整药(🍐)品配备或设立临时采购绿(🐂)色通道,保障临床诊疗需求和患者合理用药(🐪)权益。 此外,不得以医疗机构用药目录数量、(🍵)药占比等为由影响创新药配备使用。医保目录内谈判药品和商保创新药(😠)目录内药品(🏘)可不受“一品两规”限制(即同一通用名药品只能有两个规格的限制)。 《若干措施》提出(🍅),定期调整优化基本医保药品目录(💮)。在坚持“保基本”的基础上,按(🈳)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纳(📒)入医保目录。应对(👒)重(👹)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必需的创新药,可商有关部门研究临(🥐)时纳入医(🆒)保支付范围的(🍺)可行路径。 另外,此次文件中的一大亮点是提出设(🚇)立“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”(以下称商保创新药目录)。重点纳入创新程(🌡)度高、临床价值大、患者获益显著且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(🛠)创(🤩)新药。 在发布会现场,国家医保局(🔎)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(👯)黄心宇表示,“商保创新药目录是健全多层次用药保障体系的第一步。该目录(🛏)将明(🐈)确(🎋)基本医保保障边界,为超出基本医保承受力的高价值创新药提供新支付渠(🏴)道。” 黄心宇进一步表示,“国家医保局计(🔱)划实现商保创新药目录与医保目录同时申报、同(🛸)步调整,程序基本一致,企业可以自主申报纳入医保药品目录、商保创新药目录或同时申报两者。” 中新健康记者还在发布会现场获悉,商保创新药目录中的药品(🎰)是推荐进入商保,并不是“强制”。国家医保局相关(🏘)负责人表示,“因为不同的产品设计的时候定位可能不一样,这是市场行为,市场的边界在这里,所以用的是推荐(🐉),而且价格应该也是协商价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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